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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交警发出安全警示:后方车辆不得闪灯鸣笛催校车

来源:每日甘肃网-甘肃经济日报 作者:房惠玲 添加日期: 2013-09-24 查看:-

  校车等重点车辆的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国庆节将至,广大市民外出旅行增多,兰州交警提醒驾驶人和市民注意交通安全。

  交警提示:国庆小长假临近,各大旅游景点以及自驾游热门路线将普遍迎来流量高峰,景区道路往往路面较窄、弯多坡陡,驾驶人应格外小心,注意减速慢行,尤其不要在弯道停车。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拒绝驾驶或乘坐超员车辆。遇校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打开停车指示标志,应遵守法规要求,主动在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相邻车道车辆需减速通行,不得鸣喇叭或使用灯光催促校车。秋季部分地区雨水较多,雨天行车请注意适当降低车速;在通过涉水路段时,应停车观察水情,在确保安全前提下保持低速稳定行驶,不急加速、急减速,不中途停车。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应办理运输审批手续,严格按照规定路线、时间行驶,保持车况良好,按规定设置悬挂危险品警告标志并保持清晰,不违规装载、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不闯禁行区,安全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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