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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应作为公益事业扶持

2012.08.04 -

来源:来源:汽车之友

作者:未知

  有了学校接送车,家长们可以安心工作,不要再为每天送子女上下学而匆匆忙忙。近几年农村并校后,许多学生每天要来回几十里奔波,这给安全埋下了极大的隐患。实施校车接送是众多家长的期盼。

  其实,早在2006年,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和省安监局就对学生接送车的推广和监管提出了具体的意见。“意见”规定了接送车的车型、车辆外观标志和颜色,经许可运营的学生接送车应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内右侧放置“学生接送车”标志牌,以方便市民的认识。通过几年运作,在部分地市(包括金华下辖的一些县市),校车已形成一定的规模,受到了广大家长的好评。但市本级除了一部分幼儿园配备了学生接送车外,大部分中小学校尚未推出学生接送车,原因主要是成本核算和校车经营主体不清等问题。

  如果我市要推广校车接送制,除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市民认识之外,首先要确定校车的经营主体。学生的接送最好由学校或专业运输单位承担。要规定校车驾驶员必须有3年以上的驾龄,并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以提高校车的抗风险能力。

  其次,学生接送运输属于公共交通范畴,应纳入公益性事业范畴,政府应赋予各种优惠政策。“费改税”之前,交通运管部门曾减免学生接送车的公路规费。2009年1月1日开始征收燃油税后,所有的车辆都一视同仁,校车也不再享受政府的优惠,导致许多校车亏本经营,举步维艰。

  要使我市校车接送制能健康运作,建议政府参照其他地市的成功经验,建立校车补助资金,针对不同的接送车辆给予补助。

校车 公益 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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