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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出问题,谁该担责任?

2015.06.08 -

来源:来源:校车网

作者:校车

  如果校车安全出现问题,该找教育、公安还是交通运输部门?这些问题将得到解决。

       记者从4日召开的山东省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加快职能转变有关情况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正式公布,比如校车安全等“职责边界”问题都得以明确,哪个部门承担什么责任,将一目了然。

  今年2月,省编委印发通知,山东省正式启动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6月4日,一份涉及全省53个部门(单位)的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布。

  备受公众关注的校车安全问题被划为“职责边界”问题,因多部门职责不清,曾出现过校车事故推诿的问题,而责任清单的出现,明确了哪个部门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责任清单中明确,校车安全管理问题涉及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明确了各部门具体的责任。比如,省公安厅要依法查处未经许可从事集中接送学生上下学、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省教育厅要指导市县教育部门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备案管理工作;省交通运输厅要负责监督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等。

  “把以往‘针对部门笼统地讲责任’细化为‘针对每项具体行政权力讲责任’了。”省编办负责人说,通过责任清单,明确了部门承担的具体责任。

  责任清单中的服务事项 做不好就是“失职”

    记者了解到,山东在制定责任清单时,对部门承担的主要工作以及取消、转移、下放后仍需监管的事项,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完善各项监管的制度和措施办法,建立起常态化监管机制,引导部门把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比如,针对食药、公共卫生等民生领域,分别明确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12项、卫生计生委22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做到了无缝衔接、全面覆盖。

  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省编办负责人说,过去一些部门重管理轻服务,甚至把公共服务当作对人民群众的恩赐和施舍,从根本上颠倒了主仆关系。“通过责任清单,把服务事项明确为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做好了是本分,做不好就是失职。”省编办负责人说,该做不做就要追责。

  创新责任追责机制:五部门协调配合实行问责

  记者获悉,细化追责情形、完善究责机制也是编制责任清单的重要内容,这也是山东省的一个创新举措。具体来说,就是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原则,明确责任追究的实施主体、追责方式和追责程序等;建立公务员主管部门、政府法制机构、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对不作为或违法违纪行为实行最严格的问责。

  “总之,通过编制责任清单,建立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追责等一套完整的责任落实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使政府部门‘有权不可任性’。”省编办负责人说。

        目前,市县责任清单编制工作进展顺利,7月底前可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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