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任冬梅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两年多了,惨痛的校车事故却一再上演。
11月19日,山东蓬莱发生的“重大校车安全事故”又有11名无辜幼儿撒手人寰,又有11个家庭瞬间破碎!
需要廓清的是,此校车非彼校车,如果非要对蓬莱事故的车辆给予一个精准描述,应为“黑校车”。因为,2012年发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从央视那个颇受业界好评的以“每个孩子都有很多可能”开头的专用校车公益广告中,我们可以看到,专用校车要全身为黄色,安全系数要求非常高……而这样的“黄鼻子”校车,我们在许多县域见不到一辆。
如果用一个字来概括目前县级基层学校校车的现状,那就是“乱”。一些“黑校车”没有任何审批手续,完全“山寨版”,违章更是家常便饭。前不久,万荣县的一辆“黑校车”不但无证驾驶,还违法超载64人(见本报今日3版《万荣县接送学生车辆超载事件涉事7名责任人受处分》)! 今年7月,教育部鉴于部分地区校车安全事故高发,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如今看来,专项检查在不少地方走了过场。我们不能不忧心地问:目前,全国还有多少“黑校车”仍疾驰在路上?
校车承载的是稚嫩的生命。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学生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监管部门再不以知耻近乎勇的决心查缺补漏不是渎职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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