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源:文汇报
作者:熊丙奇
在不少发达国家,学校的规划、建设,并不由政府部门说了算,而由汇集各方利益代表的社区教育委员会来决策,政府部门是决策的执行者。这样做,学校的规划建设才能充分吸收社区居民意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也能尊重受教育者权益。我们要让“撤点并校”做到因地制宜,一定得请村民、学生家长参与决策,而且是“真参与”而非做做样子。
“六一”儿童节前夕,温家宝总理赴湖南看望农村小学的孩子们时特别提出一项要求:“学校调整布局要实事求是,从农村实际出发。要根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学生年龄、上学路途、安全等问题,建立或恢复一些农村教学点,不要让孩子们的精力都花在路上。有的教学点学生虽然少,但也要办好,要想办法帮助边远的教学点提高教学质量。”这番话表明,调整完善“撤点并校”政策的问题引起了中央高层关注。
最近不少专家在为此事呼吁,因为有调研显示:“撤点并校”后农村学生的上学距离平均远了4.05公里,安全隐患增加;住宿生一年平均要花费1157.38元,农村家庭由此新添一项额外开支;还出现了大规模的教育资源浪费现象。过去10年间,我国的小学被撤掉了一半,多达371470所。
实际上,专家们的批评建议除了针对“撤点并校”本身,还针对着“撤点并校”的决策模式,模式不调整,今后很可能引发别的问题。
又是“一刀切”
我国农村的“撤点并校”,始于上世纪90年代末。当时认为这是农村生源减少后的必然选择:由于一些自然村的上学孩子锐减,当地学校的学生人数已严重不足,没必要硬办下去;而“撤点并校”可以整合农村有限的教育资源,村里的孩子集中到条件好些的城镇求学,教育质量可望提高。
如果搞“撤点并校”前能广泛听取当地家长意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当是好事一桩,可在落实过程中,再次出现了“一刀切”的老毛病:有些地方有的乡村学校,学生其实不少,可政府部门也决定“撤点并校”,不把村民的意见当回事,或者根本没去听取意见。有些乡村撤掉学校后,孩子上学不得不步行一小时、两小时甚至更长时间,路途遥远且路况不佳;有的虽有车可坐,但上学成本增加不说,破旧的车子、鲁莽的司机都叫人提心吊胆;有的学校安排了校车,却是不合格的。这些后续问题特别是安全隐患,有关部门并未上心。
撤并之后,孩子们的新学校,理所应当有更好的条件和更高的质量。但实际情况是,有的地方的一些城镇学校一下挤进了众多学生,本来还是“小班化”教育,结果不得已搞成了“大班化”甚至“超大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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