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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源头治理 确保汽车相关产品质量安全

2015.01.18 -

来源: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作者:网络

  2014“质检利剑”车用汽柴油、汽配产品两个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突出

  2014年,质检总局根据全国双打办等9部门联合下发的《京津冀地区车用汽柴油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车用汽柴油专项抽检和打假方案,并在全国开展了汽车及其配件专项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进一步优化了市场环境,促进了相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突出抓好京津冀地区汽柴油专项整治

  2014年,京津冀3地质监部门按照全国双打办等9部门联合下发的《京津冀地区车用汽柴油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整治实施方案,开展了车用汽柴油相关产品的抽检和打假工作。质检部门按照要求,加强了对石化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强化质量控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生产加工车用汽柴油产品,加大生产源头治理力度,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汽柴油产品一律不得出厂销售。为了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还发挥现有举报投诉机制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提高了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控制能力。

  在车用汽柴油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中,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3地质监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56人次,对5家车用汽柴油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从检查情况看,被检查企业生产汽柴油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相关资质文件齐全,设备先进,管理制度完善,未发现存在质量违法违规情况。同时,质监部门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土炼油违法活动。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取缔“土炼油”生产场点35个,从源头上遏制土炼油违法行为反弹,炸毁、限期拆除一批土炼油炉。此外,还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了油气田和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

  在“质检利剑”汽柴油专项打假行动中,各地质监部门积极做好同其他相关部门的组织协作,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北京市质监局与工商、环保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对京津冀地区车用燃油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加油站6家,油库2家。天津市质监局在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配合市商务委、公安局等部门对13家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加油站应具备的资质、进货来源、凭证单据、油品质量状况等,未发现明显违规违法问题。河北省质监局还将车用汽柴油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通报给了商务、工商管理等相关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截至2014年底,全国质监部门共查办汽柴油案件283件,查获涉案汽柴油产品货值470万元。其中,河北省按照质检总局部署,统筹对全省车用汽柴油生产企业、加油站加油机进行计量执法检查,于5~6月份在全省范围内对加油站加油机作弊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共出动4912人次,检查了2021家加油站,查验了在用的6904台税控燃油加油机,立案查处36起,涉案货值78万元。

  2014年,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连续开展国家和省市汽柴油质量监督抽查共7个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情况。其中北京市质监局抽检的2批次车用汽油和2批次车用柴油产品均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河北省2014年抽查2家生产企业汽柴油产品3批次均检验合格。天津市抽查2家生产企业汽柴油产品4批次均检验合格。

  深入开展汽配产品执法打假工作

  2014年,各地质监部门深入开展汽车及其配件专项行动。汽车以专用校车为重点,重点查处专用校车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未经强制性认证等违法行为。汽配以制动器衬片、制动液、安全气囊等为重点,重点打击无证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以假充真、废旧翻新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已查办案件661起,查获假冒伪劣汽配产品货值金额1798万元。同时,质监部门与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联合将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结合起来加强监管。强化与公安机关的办案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按规定程序移送公安机关。2014年,质监部门会同公安部、工信部约谈了中国一汽、北汽福田等8家涉嫌生产违规汽车企业,通报了2013年度涉嫌违规汽车产品有关情况,责令该8家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控,针对违规情况限期整改并定期上报整改进度。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质监局对公安部通报的2696辆涉嫌违规汽车线索进行逐一核查。

  2014年,质检总局执法司认真落实质检总局整体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车、油、路”整体整治有关工作,牵头研究梳理了涉及质检总局的新车排放标准监管职能,并加强与环保部的联络。配合环保部开展机动车排放督查,会同环保部、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下发《关于印发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督检查工作。积极配合交通部制定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转变行业发展方式,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形成治理体系,推进汽车维修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近两年汽柴油产品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2013年,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车用汽油、柴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江苏、山东、河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陕西、宁夏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80家企业的180批次产品,其中,车用汽油共抽查了120家企业的12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有15家企业的1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项目涉及研究法辛烷值、抗爆指数、溶剂洗胶质、诱导期、硫含量、烯烃含量、苯含量、氧含量、甲醇含量等,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研究法辛烷值和抗爆指数。柴油共抽查了60家企业的6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有5家企业的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项目涉及硫含量、闪点(闭口)、馏程项目中90%回收温度以及运动黏度(20℃),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硫含量。

  2012年,质检总局开展车用汽柴油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对车用汽油的抽查检验包括研究法辛烷值、抗爆指数、铅含量、锰含量在内的21个项目,柴油产品检验了氧化安定性、硫含量、机械杂质等21个项目。总体上看,生产领域车用汽油和柴油质量状况较好,98家企业生产的121批次车用汽油中,合格产品119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8.3%;柴油产品抽样合格率达100%。

  汽配产品假冒伪劣情况突出

  2013年,在《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俗称“汽车三包”规定)发布之前,质检总局发布暗访结果显示,近半数厂家使用假冒伪劣配件,近4成的消费者曾经遭遇过隐形消费或强制消费。据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对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12个省区市的部分企业的汽车售后服务的专项调查,“汽车三包”施行先天条件并不理想。据时任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秘书长陈传意介绍,根据对103家汽车4S店暗访发现,有17家汽车4S店在维修、养护过程中不使用原厂配件,31家汽车4S店掺杂使用非原厂配件,这类情况达46%。对1000名消费者的调查问卷结果显示,有39%的汽车4S店有隐形消费或强制消费问题。

  质检总局当时的调查数据显示,汽车售后服务市场的利润率已达40%,汽车维修、养护业务初步建立服务质量管理体系,但仍然没有形成较为成熟的市场经营模式。

  业内人士指出,假冒伪劣汽车零配件的来源主要有两个。一是小作坊的粗制滥造;二是报废车辆的拆解,然后对零配件进行翻新。

加强源头治理 确保汽车相关产品质量安全

  图为执法人员正在检查汽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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