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源:福建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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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交通安全
一直是交警关注的重点
可部分车辆驾驶人无视交规
无视学生安全
没有取得营运资质就从事校车服务
执法记录仪截图
近期,泉州泉港交警大队接群众举报称,在泉港区驿峰路有一辆面包车违法接送学生,请交警核实处理。接到举报后,泉港交警经过多天的部署摸排,于5月6日17时17分在驿峰路万家鑫路段将该“黑校车”查获。
经询问,驾驶人林某车上的六名乘员均是泉港辖区某中学初三年段的学生。其中,有1名学生是林某的女儿,其余5名学生均是同村朋友的孩子。由于学校距离界山镇区有段距离,出于“方便”,几个朋友让其帮忙统一接送,然后再补些车费给他。
铁骑队员用警车将学生送回家
在被民警拦下时,林某还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直到民警将此类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后果告知他,林某后悔莫及。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泉港交警依法对这部“黑校车”驾驶人进行处罚。
3月7日,贵州六枝特区交警在龙河镇陇木村附近执勤时,发现一辆面包车车内人头攒动,遂将该车拦停检查。民警掀起后车门,顿时被眼前的一幕震惊了:只见狭窄的车厢内挤着十几个孩子,一张张稚嫩的脸上带着童真的笑容,丝毫没有意识到危险。
经清点,该车核载7人,实载18人,超员157.1%!除驾驶人刘某外,其余17人均是幼儿园孩子。经查,刘某未取得校车资质,却长期以每人5元至10元不等的费用接送孩子上放学。
“你知不知道,你车上载这么多学生!还是非营运的普通面包车,一旦发生事故,不仅要面临高额赔偿,还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民警对刘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联系其他车辆将孩子安全转运。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刘某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留机动车,罚款10220元,驾驶证记12分。对其行为是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正依法继续调查取证中。
“黑校车”是指没有取得相关资格证件、未到交警部门登记或者登记为自用车的、未投强制责任险、本来不属于校方但却非法运营来接送学生的车辆。黑校车是以营利为目的,且常发生超载现象,对学生的安全构成了重大的威胁。
01
“黑校车”没有相关的手续和资质,没有办理承运人责任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黑校车”没有能力赔付,乘客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02
“黑校车”无营运资质。驾驶员大多未接受过正规的从业培训和日常安全教育,驾驶技术无保障,成为影响学生交通安全的潜在隐患,且驾驶员身份复杂,无备案登记,事故发生后难以查证。
03
“黑校车”为盈利常发生违法超速、超员载客等现象,车内人员拥挤,通风通气存在问题,一旦发生事故,加大了学生的逃生难度,极易引发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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