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欢迎来到校车网!
首页 动态 时事热点

正文

桂平“5·22”校车翻车事故案今日开庭

2015.11.20 -

来源:来源:校车网

作者:校车

今天上午,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5·22”校车翻车事故案,在桂平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事故牵涉的幼儿园责任人、教师、校车司机等四名被告人被指控犯重大责任事故罪。桂平法院人民陪审员、执法监督员以及桂平市各幼儿园负责人等200多人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起诉称,被告人刘伟源、李莉玲夫妇在没有取得办园资格的情况下,在大湾镇安担村长期违规经营一幼儿园,购买使用没有校车资格的面包车接送学生,聘用无相应驾照的被告人梁列兴负责开车接送学童,并安排该园教师被告人蒙丽冰随车管理。期间,刘伟源夫妇对司机、随车人员没有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对接送车辆也未及时进行年检维护。

    今年5月22日早7时许,被告人梁列兴与蒙丽冰驾驶面包车接顾某、黄某等24名学童回园上学,当车辆行至桂平市大湾镇榄塘村路段时,梁列兴驾车往左前方打方向盘避让道路积水过程中操作不当,致使面包车滑落进左侧水塘,造成顾某、黄某2名学童溺水死亡,刘某等22名学童受伤的道路安全事故。

    经鉴定,被告人梁列兴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梁列兴、刘伟源、李莉玲、蒙丽冰使用车辆接送儿童上学过程中,违反有关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了重大伤亡事故,应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四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据悉,本案将择期宣判。

校车 校车事故 幼儿园校车 校车安全
校车网(www.xiaoche001.com)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校车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xiaoche001.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校车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master@xiaoche0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