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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骑电单车与校车相撞重伤 商人上诉反败为胜可索偿

2012.07.06 -

来源:来源:联合早报(新加坡)

作者:郑靖豫

新加坡:骑电单车与校车相撞重伤 商人上诉反败为胜可索偿

  林内贝里起诉司机疏忽,上诉得直,能够得到100%赔偿。

  商人所骑的电单车与校车相撞,双臂和右脚骨折,留医七周。他起诉校车司机疏忽,但高庭反而裁定他得负大部分的责任。昨天,骑士上诉得直,裁决出现大逆转,校车司机得承担所有责任。

  高庭去年裁定起诉人林内贝里(Linneberg,42岁)得为2009年6月3日发生的意外承担75%的疏忽责任,校车司机梁美娟(译音,49岁)只须负责25%。高庭法官认为林内贝里当时超速,还试图从右边超越校车,结果在方向相反的车道上撞上校车,也给迎面而来的车辆构成危险。

  不过,由赵锡燊法官、潘文龙法官和维克拉惹法官组成的最高法院上诉庭三司认为,这起车祸因梁美娟右转而起,裁定后者负全责。林内贝里能得到的赔偿有待估算,但他索偿至少26万元。

  事发前,梁美娟把校车停在克里门梭北道往乌节路的路旁,让车上最后一个学生下车后,准备右转入碧霞路。不料,校车与从后面驶来的电单车相撞,结果林内贝里被撞飞六七公尺。

  车祸发生的路段有四条车道,左边两条是往乌节路,右边两条是往相反方向。校车从最左侧,向右准备越过四条车道转进碧霞路时,在方向相反的左三车道与电单车相撞。电单车当时在左二车道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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