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网络
从7月中旬到2014年下学期结束,长沙市全面开展校车集中整治,特别是重点打击未经审定的跨行政区域接送学生、幼儿的现象,“对于江西省宜春、萍乡两市以及株洲、湘潭、娄底、益阳、岳阳等外市在长沙市区域接送学生,以及长沙市违规到上述地区接送学生的车辆,要从严从重打击处理。”不过,这个政策却给不少家住区域边界的家长带来了烦恼:明明是较近的幼儿园,却因为校车不能跨行政区域接送,只能到行政区域内更远的地方上幼儿园。不少幼儿园也有困惑,校车线路到底该怎么设计?(读者刘先生)
长沙市校车办回复:
对近期全市各区、县(市)校车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加强对校车跨区接送、线路审批等工作的审查和监管,引发全市部分幼儿园的质疑,近日经市校车办研究,对有关政策进一步解读:校车跨区接送学生(幼儿)能否获得批准,应当以当地交通运输和公安交警部门在审批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许可与否为准。
校车办表示,关于校车跨区接送的有关政策并非湘潭“7·10”事件以后长沙市出台的临时措施。早在2013年,长沙市校车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校车发〔2013〕3号)规定:“校车原则上在本区、县(市)行政区域内接送学生;区、县(市)交通运输部门在审批本辖区内校车线路和停靠站点时,应核实是否有跨区、县(市)行政区域并签署意见。”“校车确实需要跨区、县(市)行政区域接送的,只能在毗邻的街道或乡镇接送,并经由所跨区、县(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公安交警大队审核同意。”
校车跨区接送审批的基本条件:一是符合相对就近入园原则;二是道路通行状况达到相关运行安全条件;三是有利于校车实行属地安全监管。因此,校车跨区接送学生(幼儿)能否获得批准,应当以当地交通运输和公安交警部门在审批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许可与否为准。
各级财政支持和保障的校车,主要用于解决交通不发达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下学困难。校车应当避开危险路段,校车运营路段开通的基本原则是“成熟一条、规范一条、开通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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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旧“社区校车”不仅是颜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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