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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费上涨不能成变相敛财

2013.04.14 -

来源: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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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媒体披露,自9月1日起,本市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必须是按照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对此,申城多所民办学校校长表示,“国标”校车费用较高,校车费势必上涨。

  校车提高安全标准,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但我们也应看到,只有政府部门对校车费定价的监督到位了,对学校的扶持力度到位了,校车新政才不会增加家长教育负担。

  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校车费,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学校须事先征求学生家长委员会意见,报区县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备案,经公示后书面征求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意见,按规定收费和管理使用。

  对于安全标准提高带来的运营成本上升,职能部门应早点介入,对需要提高收费标准的民办小学,一方面强化价格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应评估新校车运营成本,以公开透明保障校车的公益性和收费的非营利性,不能让校车费上涨成为一种变相敛财的手段。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国家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并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按照规定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政府部门应依法支持校车运行,并鼓励社会各界提供帮助

校车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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