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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论:校车涨价是政府未尽扶持、监督之责

2013.04.12 -

来源:来源:新民网

作者:网络

  据媒体披露,自今年9月1日起,上海市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必须是按照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对此,申城多所民办学校校长表示,由于政府没有补贴,“国标”校车费用又较高,因此校车费势必将上涨。一些民办小学学生家长则已收到校方涨价征询单,称9月起校车费将上调至每月900元左右。

  校车提高安全标准,本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但我们也应看到,政府只有对校车费定价的监督到位了,对使用校车的各类学校扶持力度到位了,这件好事才不会变成增加家长教育负担的“窝心事”。

  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校车费,上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早已明确规定,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学校须事先征求学生家长委员会意见,报区县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备案,经公示后书面征求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意见,按规定收费和管理使用。

  如今新校车安全标准提高了,确实难免要带来运营成本的上升,那么职能部门就应早一点介入,对那些需要提高收费标准的民办小学,一方面强化价格公示,让他们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则应早日评估新校车运营成本,确保校车成本公开透明,以此保障收费的非营利性,千万不能让校车费涨价成为一些学校变相敛财的新手段。

  除此之外,政府更应早日承担起法律规定的“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责任。

  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要求,国家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并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按照规定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该条例适用于所有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并不区分公办、民办。

  因此,对于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如果校车成本确实提高了,政府就应依法及时增加协议拨付的教育经费,早日明确财政资助、税收优惠办法,让这些学校心里有底,不用急着找家长埋单。

  同时,政府也应及时向公益组织购买服务,及早推出校车捐赠类募捐项目,方便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校车经费捐款行动,让一些确实需要的民办学校和学生家长得到及时帮助。(新民网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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