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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给校车上个牌究竟有多难?

2012.09.08 -

来源:来源:大河报

作者:曾颖

  新学期开始,多地小学和幼儿园购买的新校车上牌难。据厦门媒体报道,当地教育局制定的《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要求,校车安全工程需要12个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而国务院制定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已在4月公布施行,但多地尚未制定实施细则。(9月6日《中国青年报》)

  校车安全立法在近年的立法进程中堪称表率。事实上,国务院制定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早在4月5日就公布施行,其目的就是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按理说,新条例颁布后,各地自然可以赶在新学年到来之前出台具体细则与之接轨,让孩子早日坐上安全的校车。吊诡的是,不曾想新买的校车竟然会在办理相关营运手续、上牌时“卡壳”。眼下孩子已经开学,都眼巴巴等着校车投入使用,面对诡异的“上牌难”,公众自然有理由问一声:早干什么去了?

  一辆校车,困在12只审批的皮球面前。这话也许略显刻薄,却也道尽了尴尬的现状。真正的问题在于两个层面:一者,从实践上说,新条例之前,一些城市的幼儿园就有过新校车无法上牌照的遭遇,譬如半年前沈阳市商业幼儿园还在为花20万元购置的校车上不了牌照而发愁,此类事件披露后,为什么没能警醒其他地方部门、在校车上路前早点设置好“红绿灯”?二者,程序上看,新条例中明确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此外,为了敦促各地尽快落实,8月6日,教育部等20个部门还联合发出《关于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与此同时,国务院还批准成立了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如此高密度、大力度的推进之下,为什么地方细则仍是“呼之不出”?

  关于校车上路问题,如果说在钱上“卡脖子”尚且属于“不可抗力”,那么,在制度上遭遇“玻璃天花板”可能要让人气绝。审批难的背后,无非两个因素:一是衙门作风,“公章旅行”惯了,无利不起早,没人愿意主动牵头,结果人人都是责任人、人人其实都不是责任人,找谁都不合适;二是规避责任,校车安全牵一发而动全身,累累事故更是对应着法律或行政的责任,谁审批、谁负责,从这个意义上说,更多部门都愿意躲在后面,不愿意与审批沾边。一边是闲置的校车,一边是接送的困苦,新条例究竟有多大的技术难度非得难产于开学前?谁又对上不了路的新校车负责?

  善政不得善终的路数,要么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么是上有政策、下无动作——前者参见楼市宏调,后者呈现于校车的命运。给校车上个牌究竟有多难?逻辑上说,这是太容易不过的事情,难的是如何把一件亟待纾解的民生工程,活生生折腾成了多头管理、管而不理的公案——说得柔和一点,这是执行力的问题;说得严肃一点,这是明晃晃的不作为。有一点是肯定的,只要校车在、上牌的意愿在,那么,横亘在“上不了牌”路上的所有权力阻力,都当被问责。

  真正的问题是,对地方部门来说,能不能拿出招商引资的速度、拿出稳增长的力度,在新学期还没有走到尾巴的时候,合理合法地给合格校车挂上牌照呢?

大河报 校车 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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