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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条例“上路”关键在严格执法

2012.06.13 -

来源:来源:人民网

作者:瞿方业

  校车安全问题,是国内交通管理的一个缩影。国内车辆不光校车不够安全,其他机动车辆同样都不安全,死伤数十人的特大事故时有发生。校车事故不是孤立的存在,只是国内众多车辆事故的组成部分。让校车变得安全,不光是要校车变结实,要给校车特权,还要管理好包括校车在内的所有车辆,要让国内的交通安全形势整体上好起来。

  4月10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全文发布并正式施行。根据条例,高中生未纳入校车服务范围,而幼儿入园也以保障幼儿就近入园和由家长接送为原则。条例强调将对校车超员从重处罚。校车可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遇到拥堵可优先通行。

  在甘肃正宁校车事故发生不到5个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即正式发布实施。对于条例更好保护孩子们的乘车安全,公众充满期待,但具体效果如何,还有待实践检验。巧合的是,在条例实施当天,广东省阳春市传来不幸的消息:4月9日15时50分许,一辆幼儿园校车与货车相撞事故,造成2死15伤。公安部门初步认定该校车存在超载行为。

  应当看到,自正宁校车事故之后,各地都加紧了对校车的安全执法活动,重点是超载等违章行为。同时,校车条例制定过程中所提出的一些原则性条款,如优先通行原则,与公交同权原则,不得超越校车原则也都深入人心,成为社会共识。但就在这种形势下,校车事故及校车超载等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甚至还发生了重大校车安全事故,如,江苏丰县校车事故,广东阳春校车事故,孩子们的乘车安全并没有根本改善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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