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作者:张彦
4月 10日,我国首部专门规范校车安全的法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公布,条例落实了校车的“道路优先权”,机动车驾驶人不避让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 200元罚款。一个月过去了,条例在现实生活中的执行情况如何? 5月8日交通高峰期,记者跟随接学生回家的呼和浩特嘉宇晨校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校车进行采访,一路上发现,一小时的车程,很少有车辆主动避让校车,有些车辆甚至阻挡、赶超校车。在采访中记者还发现,虽然条例已出台一个月,但包括机动车驾驶员在内的不少市民对此却鲜有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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