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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应该得到全社会的护佑

2012.04.28 -

  校车安全责任重大。近年来,一些地方接连发生校车事故,造成未成年人重大伤亡,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备受关注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于日前正式发布,在为《条例》出台叫好的同时,笔者以为,校车除了本身的安全性能外,还应该得到全社会的护佑。

  校车安全责任重大。近年来,一些地方接连发生校车安全事故,造成未成年人重大伤亡,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备受关注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于日前正式发布,在为《条例》出台叫好的同时,笔者以为,校车除了本身的安全性能外,还应该得到全社会的护佑。

  《条例》规定,校车指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这意味着未将幼儿园纳入校车服务范围。据悉,在优质幼儿园资源紧张的情况下,全国各地有很多校车在幼儿园使用,特别是集中在一些民办幼儿园,一些家长和幼儿园担心,这可能导致幼儿园校车安全被忽视。这不仅需要政府部门将其纳入管理和监管中,还应更为重视。

  根据《条例》规定,在遇交通拥堵时,校车可优先通行;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孩子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孩子们的安全牵动着家长和全社会的心。作为司机,当我们碰到上述情况时,我们是否从自身做起,从细节做起,对校车、对孩子给予应有的爱护呢?

  校车的安全问题,牵涉到的不只是教育部门,还有公安、交通、安监、消防等部门,要使《条例》落到实处,不仅需要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尽快制定配套制度,明晰责任,依法做好监督管理,还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形成一个人人有责的综合服务保障体系,只有大家都来承担起孩子们的安全责任,《条例》才不只是一纸空文。

校车事故 校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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