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欢迎来到校车网!
首页 动态 地方动态

正文

校车超载 司机校长均有责

2017.12.22 -

来源:来源:滨海时报

作者:刘纯

  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侦办的“晨光海欣幼儿园校车超员案”传出最后处理结果:幼儿园法人及车主吴某某,幼儿园园长杨某某以及校车司机彭某某3人,因为其幼儿园校车超员30人严重违法,触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数额不等罚金。

  10月10日,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民警将晨光海欣幼儿园的一辆校车现场拦截。当时,这辆核载人数7人的五菱微型面包车除了校车司机彭某某和一名随车老师外,竟塞进了35名幼童。(中国江西网)

  法治滨海律师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校车司机彭某某驾驶校车,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后,将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员载客、严重超速行驶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并且规定对这些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按照危险驾驶罪论处。

 

 

 

 

 

校车超载 司机校长均有责

校车安全 校车
校车网(www.xiaoche001.com)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校车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xiaoche001.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校车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master@xiaoche0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