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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校车安全打击黑校车就要“群防群治”

2016.06.08 -

来源:来源:锦州日报

作者:校车网

  6月3日,一位锦州市民向警方成功举报两辆黑校车后,在凌河交警大队领取了2000元奖金。

保障校车安全打击黑校车就要“群防群治”

  今年4月25日市交警部门向社会发布了《锦州交警支队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的通告》,并通过各级新闻媒体对奖励范围、奖励标准等进行广泛宣传,号召群众积极举报严重违法车辆线索,为交警部门查处违法车辆提供线索。

  5月23日,凌河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在锦州五中东墙外有面包车接送学生现象。接到举报后,大队长孟凡荣带领机动中队民警进行查控。当晚17时10分许,机动中队民警在山东街洛阳路口,将正在接学生的辽GKV***小型面包车、辽GAJ***小型面包车当场查扣。经询问,辽GKV***小型面包车车辆驾驶人王某某、辽GAJ***小型面包车陆某,两人都是太和区凌南街道南桃园村民。从今年4月开始,往返于太和区南桃园和锦州五中之间,为该村的学生提供校车服务。经查,两人所驾驶车辆均未取得校车资格,并存在超员违法行为。

  凌河交警大队根据《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第三十三条一项、《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一款规定,分别对王某某、陆某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万元处罚,对超员1人的违法行为罚款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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