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刘晓星
日前,广州市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广州市校车服务方案》。方案提出,校车管理联席会议由25个部门组成,并明确了各部门的具体职责。
截至2014年3月,广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人数1228977人,乘坐校车上下课111412人。
全市幼儿园幼儿总人数378728人,乘坐校车上下课幼儿24065人。
全市共有校车3390辆,其中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有2479辆,由普通客车改装的非专用校车有911辆,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员4890人。
方案提出,市政府对广州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并由分管教育的副市长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广州市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市交委、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规划局、市物价局、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法制办、市政府研究室、市应急办、广东保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关工委25个单位组成,市教育局为牵头单位。
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应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广州市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试行)》以及本级政府的规定,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校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不参与其他运营。
司机须满足六项要求
●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无饮酒后驾驶或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记录;
●无犯罪记录;
●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32555121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校车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xiaoche001.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校车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master@xiaoche0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