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源:北方新报
作者:刘建军 刘 畅 范 巍
摆着财院、建校牌子的校车
正规校车的行驶车牌
4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条例,高中学生上下学不纳入校车服务范围,幼儿入园也以保障幼儿就近入园和由家长接送为原则。近日,就首府校车状况,记者进行了调查。
一些校车服务大学生
校车司机有苦衷市民希望规范校车管理 校车公司发展遇到困难
4月11日,记者来到中山东路与锡林郭勒北路交会路口附近,看到十几辆喷有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校车并排停在停车场里。在路口的一辆校车上摆着“财院、建校”的标志牌。记者上前询问一位从车上下来的女生是哪个学校的,女生说:“我是建校的学生,来维多利买衣服,过一会儿再坐校车回去。”记者问她是否知道《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校车只能搭载初中和小学的学生,女生回答:“不知道呀,我们的学校在大青山野生动物园附近,不坐校车的话,出来一次太困难了,公交太难等,打车又太贵。”
记者随后来到新华东街TCL王牌有限公司门口,那里也停放着很多搭载学生的校车,有的校车已经向内蒙古高等职业教育园区(俗称大学城)方向驶去。记者看到,在这里等候乘坐校车的人除了在内蒙古高等职业教育园区上学的大学生外,还有很多社会人员。记者询问一辆校车的驾驶员,自己不是学生,能否乘坐校车,驾驶员说:“可以,坐满了就走。”记者又问:“去大学城多少钱一位?”驾驶员回答:“3块就走,还有两个空座,要去赶紧上。”记者坐上这辆校车来到内蒙古高等职业教育园区,驾驶员向记者收取了3元钱。而在内蒙古高等职业教育园区的北方电子职业学院门前,也有不少大学生和社会人员在等候乘坐校车进入市区。
校车司机有苦衷
记者在内蒙古高等职业教育园区对一位校车驾驶员进行了采访。记者问他为什么不按照规定只拉小学生、初中生,这位驾驶员告诉记者:“我们拉小学生就是每天早、中、晚接送,其余的时间都是车空人闲。我们每个月只有1000多元的工资,只拉小学生的话,养家糊口都成问题。公司也出于为我们考虑,允许我们在空闲时间来大学城拉大学生,回去交提成就行了。”
这位驾驶员还向记者表示,因为校车价格低又安全,已经让大学城的黑出租车几乎没有了生存空间,其实也为首府取缔黑车做了贡献。
市民希望规范校车管理
采访中,市民张女士告诉记者:“新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非常好,其中明确规定,只有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才能上路行驶,这让我们学生家长能放心地让孩子乘坐。”
为了方便校车运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还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避让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罚款。对于这条规定,有市民表示说:“新规定确保校车行驶的优先权是正确的,但是一些校车拉的并不是初中、小学学生,他们拉的是另外的人,却依然在使用校车标志,并且行驶的路上还要享受校车的待遇,这样很不合适。对于呼和浩特市的校车现状,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应该进行有效的管理,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让校车能按照规定只拉初中生和小学生的同时,保障校车的优先权。”
校车公司发展遇到困难
4月12日,记者采访了呼和浩特市嘉宇晨校园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海峰,他告诉记者:“我们公司现在有140多辆校车,但是面对呼和浩特市庞大的市场需求来说,显得杯水车薪。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我们的校车已经安装了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目前正在逐步安装摄像头和GPS系统,以确保校车安全运营。但是,我们公司现在发展遇到了许多困难,公司前期已经投入了很多资金,如果按照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校车只能拉运小学和初中学生,现在又没有上级部门的补贴,我们公司是很难发展和生存的。所以,现在我们的校车司机在送完小学和初中学生后,就会去火车站、大学城等地拉运一些大学生,这虽然与新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一些条款不相符,但为了公司能够正常运作,我们公司是允许的。不过,公司明确规定只能拉运各类学生,不能拉运社会人员,如果发现有司机拉运社会人员,那么该司机除受公司内部处罚外,还要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罚。我个人认为,要想维护好校车市场,首先需要建立完善的校车制度和成熟的运营模式,把解决校车安全问题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明晰部门职能,将监管落到实处。其次,由各级教育部门组织实施,通过招标选择规模化、规范化校车公司的校车,一方面确保学生得到及时和安全的服务,另一方面确保校车公司的收入保障。另外,自治区交通、公安、教育、安监等多个部门应该互相配合,加大对日常接送学生的车辆的监管力度。”采访中,王海峰给记者看了校车牌,上面明确规定了校车的号牌号码、车辆类型、品牌型号、驾驶人、荷载人数、车属单位、服务学校、行驶路线和行驶时间以及有效期。
交通管理部门:处罚无依据
4月11日,记者来到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管理局进行采访。针对《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新规定,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张副局长说:“我们也多次组织学习,但是新规定有很多细节,我们还需要仔细研究。”记者提出了采访中了解到的一些校车不符合规定拉载大学生和社会人员问题,对此,张副局长说:“这些现象应该是不符合规定的,但是目前关于校车的新规定是教育局主抓的,我们交通部门是协助管理。由于现在相关的依据还没出台,我们无法对不符合规定的校车进行处罚。如果是长途运输车辆,我们是可以规定其行驶线路和时间的,但是校车的管理仍是教育部门主抓,我们没有权利规定校车的行驶路线和时间。”
教育局:等待政府拿出实施意见
4月11日,记者就《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公布后,校车是否能拉载初中、小学学生以外人员一事,到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进行采访。经过多方联系,该局安全科一位闫(音)姓负责人告诉记者:“新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出来以后,各地区的具体情况都不一样,呼和浩特市的校车状况也不一样,要想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不单是教育一个部门的事情,其他部门也应该做好相应的工作。现在,我们等市政府依据条例拿出一些适合本市的一些实施意见,然后做好相应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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