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招标网
作者:网络
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沈阳市沈北新区教育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以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1.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校车服务商采购项目四次
2. 项目编号:XC(Z)2014 -0013(3)
3. 采购内容:沈北新区校车服务商采购项目,具体采购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他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为工商主管部门注册的校车服务公司或者具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客运经营公司。
②投标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③投标人应拥有符合国家校车标准的校车50台以上,客位1500个以上。应有足够数量符合国家校车标准的校车随时投入我区运营的能力。
从即日起至2014年8月26日16:00时整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北京时间8:30-11:30、13:00-16:30)到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处报名登记,未按规定报名登记的投标人投标无效。
报名登记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相关资质原件、经社保机构出具盖章的,证明投标人与被授权人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原件(以上原件还需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名登记表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提示:投标人在集中采购机构报名登记,仅作为投标报名使用,不具备资格审查效力,投标资格审查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报名登记时,投标人所递交的资料不予退还。
报名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pan.baidu.com/s/1o6DM8Gy
供应商请于从即日起至投标报名登记时间截止时间时止,到集中采购机构项目联系人处,经登记报名登记后,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电子文本)。
1.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提交投标保证金。
2.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 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9月5日9:30 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2. 本项目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9月5日9:00 ~ 9:30 时,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开标地点(拒绝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 开标地点:沈阳市沈阳蒲河新城管委会农业会展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三楼LED屏幕)。
1.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2.报价方式:本项目不进行报价。
3.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4.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
5.资格后审:本项目不进行资格后审。
6.样品:本项目不要求提供样品。
采购单位:沈阳市沈北新区教育局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银河街22号
邮政编码:110121
联系人:付景安
联系电话:024-89613627
15942029758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辽宁省 沈阳市 沈阳蒲河新城管委会 农业会展中心 四楼
邮政编码:110164
联系人:张明智
联系电话:024-89861039
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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