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齐哈尔新闻网
作者:黄洋
黑龙江新闻网齐齐哈尔3月19日讯 昨天7时25分,一辆黄色的“大鼻子”校车缓缓地停在了龙江县哈拉海中心学校门前,学生们井然有序地走下车门。
“校车真漂亮,坐在上面真舒服 。”八年级的张玉吻同学兴奋地说着。司机陈宝昌告诉记者,学校原有10辆校车,乘校车学生有378人。新学期,这台新购买的尖头19座标准校车,取代了以前8座微型面包车,更舒适、更安全了。这条从十里村—红旗村—学校的线路单程9公里,早7:00时出发、7:30时到校,下午4:30时放学、5:00时到家。
近日,教育部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了《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范本)》,明确使用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的责任,要求学校派专人管理校车,健全完善校车安全管理档案,实现“一车一档”,管理责任书每学期签订一次。
责任书约定校方责任有六项:指派专人参与校车安全管理;对随车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学生在学校校园或校门附近上下车的组织管理工作;配合校车提供方处理交通事故;对教师、学生和监护人进行安全教育;健全完善校车管理档案,实行“一车一档”。此外,责任书规定校车提供方应遵守八项规定:定期安全维护;保证校车符合国家标准,相关设施完备;定期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保证校车和司机符合国家规定条件;按校车标牌路线行驶;及时处置道路事故;按规定使用标志牌和标志灯;校车因故不能接送学生时调配其他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
龙江县教育局安全股工作人员介绍,龙江县共有校车269辆,有56所学校的11916名学生需要乘坐校车。新发布的《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范本)》,比以往签订的交通安全责任状更加规范和细致了,现已要求各学校立即贯彻执行。
同时,要求学校必须掌握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发现违规现象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学校与校车提供者、学生家长(监护人)分别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和不乘坐非法接送学生车辆承诺书,逐车逐人落实交通安全责任;规范接送学生车辆停放场所,设置车辆停放标志、标线。一至三年级的学生佩戴乘车信息卡乘车,人卡对照,清点人数无误后,履行交接手续,放行车辆;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在今年暑期开学前取缔8座以下172辆微型面包车,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记者了解到,我市现有218所学校使用校车,校车2230辆。新学期,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校车管理责任书(范本)》,要求全市使用校车的学校要建立校车安全管理的有效工作机制,实现“一车一档”,管理责任书每学期签订一次。
据悉,我省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校车管理责任书(范本)》相关要求,已拟定《黑龙江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校车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xiaoche001.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校车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master@xiaoche0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