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源:舜网
作者:颜甲
2020年6月18日早6时许,济南交警长清大队联合区交通局、教体局在一中门口对校车进行检查。
期间,一辆载有学生的校车在按照联合执法规范检查时,民警发现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属于非法运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该驾驶人处以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降级,罚款2000元的处罚。同时,民警还将对校车车主处以10000元罚款的处罚。
校车安全需要学校、家长、全社会共同监督,请自觉抵制超员、无资质的车辆接送学生,发现有使用“黑校车”或者出现超员等现象时,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上一篇
校车补贴政策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校车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xiaoche001.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校车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master@xiaoche0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