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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实验区: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2018.07.21 -

来源:来源:增洲是人民政府网

作者:校车

  今年3月,航空港实验区印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领导、运营模式、保障措施等方面,规定了相应的规范并明确了责任,加强和规范学校校车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校车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全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一是成立航空港实验区校车管理领导小组。《办法》规定,成立由管委会分管副主任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对全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是校车公司化管理模式。《办法》明确规定,2018年2月1日以后各职能部门不再受理学校(幼儿园)和个人购买校车申请,区内校车运营全部纳入公司化管理。学校(幼儿园)取得办学资质和校车标识标牌,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含个人购买),要在2018年8月31日前纳入客运公司和专业校车公司管理。

  三是明确校车运行和管理责任。《办法》对校车日常运行和管理工作的保障措施,比如受理校车使用许可申请、车辆登记备案建档、校车“六定两点”管理制度、制定校车服务收费标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校车维修要求等,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公安交巡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财政、规划等部门在做好校车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校方和校车驾驶员责任义务等方面都做出明确要求。

  下一步航空港实验区将严查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机动车接送学生、幼儿和取得校车标牌的机动车接送学生中存在的超员、超速、脱离规划线路的交通违法行为,并对专业校车服务公司进行年度考核,加强车辆及驾驶人的管理。

郑州航空港实验区: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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