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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鼓励大容量交通工具绿色出行,大巴校车高峰期可走公交专用道

2018.10.19 -

来源:来源:珠江时报

作者:区辉成 罗响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公交专用道管理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近日印发,18日,市交通部门对此进行解读,《实施意见》最大的亮点和变化是,明确公交专用道管理时段内(每天7:00~9:00,17:00~19:00),除供公交车辆通行外,允许通勤大巴、营运客运大巴、辅助公交、校车等10座(含10座)以上黄牌载客客车借道通行。

  现状

  驾车出行近半时间堵在路上

  数据显示,2018年6月通勤日高峰拥堵延时指数达1.87,在2018年6月通勤日的高峰驾车出行,公众每驾车出行1小时,就拥堵28分钟,平均有46.7%的时间浪费在堵车上。

  目前,我市公共交通每天客流量达190万人次,常规公交承担了市民机动化出行的40%,有效缓解了交通拥堵。截至2017年底,我市共建成汾江路、季华路、岭南大道、南海大道等32个路段公交专用道共145.3公里,公交运行速度大幅提升。2017年12月,中心城区公交车在公交专用道上的高峰运行速度为22.42公里/小时,相对于中心城区公交路网(16.85公里/小时)提速33%。公交专用道对提升公交品质和缓解交通拥堵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公交专用道在规划、建设、管理及维护等方面仍存在诸多的问题,如管理职责不清,存在多头管理,建设、维护责任主体不明确,随意擦除、占用公交专用道等。

  《实施意见》的出台,是为明确公交专用道管理、建设、维护主体,切实保障公共交通的路权优先和公交专用道专道专用,建设形成全新的公交主导型交通出行模式,通过提升公交运行服务效率有效缓解交通拥堵,促进我市全国“公交都市”示范城市的创建。

  亮点

  突出保障公交路权优先

  《实施意见》突出保障公交路权优先,一是路段单向机动车道3车道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道路应设置公交专用道,路段单向机动车道2车道的城市建成区道路可根据高峰时段公交客运量情况及公交车流量情况设置公交专用道;二是新建、改造的城市道路应同步设计、建设公交专用道和港湾式停靠站;三是城市建成区各主要道路交叉口要设置公交优先通行标志标线;四是因工程施工作业需占用专用道的,要保障公交车优先通行。

  同时,《实施意见》明确公交专用道管理时段内(每天7:00~9:00,17:00~19:00),除供公交车辆通行外,允许通勤大巴、营运客运大巴、辅助公交、校车等10座(含10座)以上黄牌载客客车借道通行,其他社会车辆禁止驶入公交专用道;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专用执法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借用公交专用道通行。

  考核

  定期督查通报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为确保我市公交专用道建设、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市委督查室将定期督查通报,并将公交专用道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没有按照市级公交专用道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任务制订本区公交专用道建设实施方案、落实建设资金的;没有制定巡查及维护制度,公交专用道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智能化设施发生故障未能及时修复的等,都将会被问责。

  目标

  让公交车出行时间比小车快一半

  市交通运输局将对《实施意见》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价,预计实施一段时间后,公交专用道逐步成网,通过加强执法和引导,能够有效提高公交运营速度和效率,提升公交准点率,力争公交出行和小汽车出行时间比稳定在1:1.5以内,进一步增强公交吸引力和竞争力。

  

佛山鼓励大容量交通工具绿色出行,大巴校车高峰期可走公交专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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