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欢迎来到校车网!
首页 动态 时事热点

正文

延安市一幼儿园校车司机酒后驾驶,被刑拘

2015.07.16 -

来源:来源:校车网

作者:校车

  7月13日,延安市宝塔区李渠镇一辆幼儿园校车驾驶员被发现酒醉驾驶,目前驾驶员已被刑事拘留。

  据介绍,7月13日早上7时50分许,李渠镇幼儿园一辆牌照为“陕J52963”的校车途经高峁湾路段时,执勤交警发现车内有人站立,怀疑超员拦下检查,“一上车发现司机薛某浑身酒气,立即将其送醒酒室醒酒并进行血醇检验,发现薛某每100毫升血液含酒精173毫克,属于醉酒驾驶。”李渠交警中队指导员徐烨说,经核实,该校车核载34人,实载18人,包括15名幼儿和3名教职工。交警联系有校车驾驶资质者将孩子们送往幼儿园后,将校车暂扣。

  据调查,50多岁的薛某有校车驾驶资质。12日晚,他和朋友聚会时喝了五六瓶啤酒。第二天觉得自己已经清醒,就到幼儿园开校车接学生上学,没想到因为醉酒驾驶被查获。徐烨表示,目前,薛某已被刑拘。按照相关规定,薛某将受到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役和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据延安市宝塔区教育局继教中心李春生主任介绍,经研究决定,李渠幼儿园负有监管责任,对该幼儿园在全区民办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同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下学期停止校车接送。积极配合警方做好对司机的处理,并解聘该司机。同时要求民办小学和幼儿园加强校车管理,强化对校车司机监管力度。

校车事故 幼儿园校车 校车安全 校车
校车网(www.xiaoche001.com)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校车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xiaoche001.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校车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master@xiaoche0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