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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山"同款校车不同命"事件调查:确有民警违规上牌

2015.05.05 -

来源: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作者:冯耀华

南宁市车管所通报马山“同款校车不同命”事件调查结果

确有民警违规上牌,未发现收好处费

马山

厂家承认销售不合格校车,称将为车主退车或换车

南宁市车管所调查组到马山重新测量校车外廓尺寸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 冯耀华 文/图

核心提示

同厂同车型的两辆校车,马山县两个幼儿园分别买回来后却发现其命运不同:一辆上了牌,另一辆办了1年多就是无法上牌。4月15日,本报19版以《同款校车不同命买车上不了牌谁的错》为题,曾对这一离奇事件进行报道。有车主因此质疑车管所故意刁难或拿了好处费。在记者的追问下,5月2日,南宁市车管所负责人在多日调查后,正式向记者通报事件调查处理结果:确有民警因对专用校车新国标查验标准把握不准,给两辆不合格校车上牌,将对涉事民警进行处罚,但调查未发现民警有收取好处费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马山新蕾幼儿园园长覃秀丹的校车无法上牌,是因厂家销售了不合格的车辆导致,在南宁市车管所督促下,厂家已同意给车主换车或退车。

重新测量

发现两辆校车

违规上牌

覃秀丹自2013年9月18日购买了一辆湖北大力牌专用校车后,1年多时间费尽周折仍然无法给车子上牌。车管所给出的理由是“车身超高”。而覃秀丹的质疑是,超高的校车并不止她那一辆,马山县其他超高校车都上了牌,唯独她的校车被区别对待,这是为何?

本报报道刊出后,南宁市车管所对覃秀丹买校车但却一直无法上牌的事情高度重视。五一前,南宁市车管所副教导员奚晓红带领调查组到马山县,对部分已上牌的校车和覃秀丹的校车进行全面的对比测量。

车管所调查组一共测量了马山县8所幼儿园的8辆校车,采集了测量数据,并经车主当场确认签字。测量结果显示,有3辆校车属于专用校车新国标办法施行的过渡期内购买,因此,车身超高部分不属于查验错误,允许上牌,符合规定。另有两辆校车装有顶部空调,跟覃秀丹的车不属于同类校车,不做对比测量。而最终测量确认,有两辆跟覃秀丹的车一模一样的校车,车牌尾号分别为“0900”和“2068”,同样是在专用校车新国标过渡期之后购买的,公告车高为2520毫米,测量有2705毫米,超高225毫米,也同样有超高现象,超出了公告高度的但都已上了牌。车管所调查组确认这两辆校车属于违规上牌。

调查原因

校车无法上牌

是因厂家销售

不符合新国标车辆

校车能不能上牌,依据的是国家2012年5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的《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奚晓红对记者表示,《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正式实施前,企业多按旧标准生产校车。新国标规定,对按照旧国标生产的校车,允许有1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也就是说,在2013年6月1日之后购买的校车,必须按照新国标安全技术规程生产,才能上牌入户。

而对于车身高度,专用校车新国标规定,车辆外廓尺寸(包括车长、车高、车宽)的高度测量,按照出厂合格证上的参数,允许有1%的测量误差。覃秀丹的校车出厂合格证上车高参数为2520毫米,而实际上,覃秀丹的校车车高测量为2705毫米,已大大超过1%的误差范围。尽管覃秀丹因为车辆超高问题找过厂家换车,但厂家整改后的车辆依然还是超高,“这说明厂家并没有给覃秀丹更换合格的车辆”。

对此,5月2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湖北大力校车有限公司的广西销售代表胡伟。胡伟承认,换给覃秀丹的校车只是更换了发动机,改装和移动了灯具,未按新国标整改到位,导致覃秀丹购买的校车因不符合规定而无法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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