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欢迎来到校车网!
首页 动态 时事热点

正文

4月济阳县2000名小学生有望坐上专用校车

2015.03.27 -

来源: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作者:网络

  近日,济阳县召开由教育、交通等部门参加的会议研究部署校车安全工作,确定了政府主导、财政适当补贴、公司市场化运营的模式,下个月4月5日前后有望推出济阳特色的专用校车

  目前,济阳县有近2000名小学生需乘坐校车上下学(不含城区中学及幼儿园校车),但该县还没有一辆严格意义上的校车,即专用校车。接送孩子车辆多数为幼儿园自有或者租用的面包车,中小学多数为客运公司代运,很多黑出租也参与其中,存在大量超员现象,交通安全形势严峻,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据了解,2012年3月28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命令《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于当年4月5日正式颁布实施。条例明确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校车安全管理职责,规定了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保障校车安全的义务和责任,设定了校车使用许可,赋予校车通行优先权,对校车最高时速和严禁超载作了明确规定,并明确了校车的法律责任。条例要求幼儿、小学生、初中生除家长接送外,必须使用专用校车予以接送。

  由于涉及经济发展水平、教育均衡发展、道路交通建设和管理等诸多因素,条例给出了一定过渡期:自条例施行之日起3年内,用于接送幼儿、小学生的专用校车不能满足需求的,可以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使用其他取得校车标牌的载客汽车。2015年4月5日,三年过渡期已到,按照条例要求已经不能使用其他非专用校车接送孩子。

  关于校车那些事

  4月5日以后,我县对校车的管理按照条例要求必须步入正规,那么看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交管核发校车标牌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办理校车注册、变更登记,核发校车标牌,审查校车驾驶人资格,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时速60公里以下

  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载。

  校车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限速规定,但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

  校车上下学生时其他车辆不得超车

  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当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由驾驶人将停车示意牌伸出车窗,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

  交通警察遇校车在停靠站点停靠上下学生,应当维护停靠站点周边的交通秩序。

  校车应统一标志灯

  校车装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牌,专用校车喷涂统一的校车外观标志。

  校车应当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二)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三)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二)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四)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五)无犯罪记录;(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处罚条款

  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并强制报废机动车;对驾驶人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对车辆所有人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专用校车 校车 校车安全
校车网(www.xiaoche001.com)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校车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xiaoche001.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校车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master@xiaoche0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