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源:澎湃新闻 问政
作者:宝坻检察
案情提要
2017年3月17日,“黑校车”司机王某在驾驶小型轿车,拉载学生李某、尹某沿宝坻区宝平公路自南向北行驶时,撞到公路东侧的行道树,造成其本人及学生李某、尹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2017年11月23日,学生李某经医治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李某、尹某不承担事故责任。日前,王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宝坻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宝检在行动
该案系我区首例“黑校车”拉载学生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案件,案发后,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受案后,检察官严格审查案件事实,认真核实相关证据,从根本上保证了案件办理质量。同时,为防止此类案件再次发生,保证学生“车轮”上的安全,未检工作室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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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履行社会治理职能,制发检察建议
在办案中,检察官发现,辖区部分初、高中学生为了走读方便,与其他同学一起雇佣出租车作为交通工具。一是出租车主素质参差不齐,所驾车质好坏不一,有的为了节省开支,没有交纳车辆商业保险。二是乘车学生及家长缺乏安全观念,部分同学在乘车过程中,不系安全带,有的甚至在车内与同学打逗、嬉闹,以致发生交通事故。
针对以上情况,我院积极延伸检察职能,及时向区教育局制发了书面检察建议,要求该局加强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提醒广大走读学生及家长强化交通安全意识,选择乘坐质量合格、驾驶规范的车辆,保障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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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落实检察建议内容,关注整改效果
区教育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并立即责成有关科室进行调研,采取多项措施落实我院检察建议内容,并就有关问题进行函复。
一是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工作。严格明确学校职责,要求学校签订责任书,建立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台账,全面掌握接送学生车辆的详细情况,并及时将学生乘车档案送交公安交管部门备案。
二是强化交通安全教育。要求学校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板报、橱窗、“给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对学生及家长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醒学生拒绝乘坐“三无”和超员、超载车辆。
三是进一步加大安全检查力度。主动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对接送学生车辆和学生乘车情况进行检查,保障乘车学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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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行未检工作社会化,开展精准普法
在普法宣传时,将校车安全作为必讲内容,结合校车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教育学生自觉抵制“黑校车”,从根本上消除“黑校车”的市场需求。在编印的暑假、寒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中,设置了“交通安全篇”,倡导树立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严禁乘坐无证照、超载或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严格遵守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等规定。
下一步,未检工作室将会同教育局、学校、团委、关工委共同开展大型交通安全主题宣讲活动,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切实提高辖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温暖助成长
在办案中,检察官还注意做好未成年被害人的救助工作,对受伤未成年人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同时积极对接本院控申部门对死亡被害人及其家庭进行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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