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源:校车网
作者:校车
近日,潮南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校车严重超载案件,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司机陈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这是潮南法院审理的首例校车超载入刑案。(汕头日报)
已经数不清这是第几起校车超载事件了,也不是第一次校车司机因为超载而判刑案件了,前车之鉴如此之多,却依旧给不了他们警示作用。总会有部分司机报取巧心理,对于这些取巧的司机们,等待他们的只有法律的处罚。校车安全关系学生安危,交警部门严查也是防不过来的,希望广大校车司机朋友们,能对生命多些尊重,对安全多些责任,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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