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幼儿园校车
在桂林市平乐县,由于没有专用的幼儿园校车,部分幼儿园与当地一家公交车公司签订学生接送协议,由公交公司提供新能源公交车接送幼儿上下学。对此,该县教育局称,这些公交车未取得校车标牌,司机也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建议取消公交车接送。(10月11日《南国早报》)
从报道来看,广西出台规定,自2015年10月后,各地必须使用专用校车接送学生。平乐县据此规定建议当地幼儿园取消公交车接送。
但目前的状况是,该县只有平乐一小有一辆办理好手续的校车,二塘中心小学有一辆正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校车,其余学校均没有校车。而与之相对应的是,平乐县幼儿园有1.67万余名幼儿,其中至少80%的幼儿需要接送,幼儿园校车供求矛盾一目了然。
可以想见,如果当下立刻取消公交车接送服务,孩子们将被迫回到挤私人面包车甚至载货三轮车更危险的环境。而要解决这一难题,需要考验教育部门的智慧,“一刀切”的刀究竟该怎么下。
例如,可以在短期内,让学校和公交公司进行合作,指派固定公交车、具备资质的驾驶员提供校车服务,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应负起监管职责,定期对特定车辆、人员进行“体检”。长期来看,应尽快解决专用校车的审批和牌照发放问题,从根本上解决该问题。
对未取得校车资质的车辆“一刀切”看似简单,却是最无效的手段。如果让幼儿园校车配备、校车司机人选一直在路上,是将孩子置于危险境地而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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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幼儿园校车安全就需要全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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