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网络
3月28日上午,长沙市洞井路上,长沙市民张丽华看着幼儿园的校车远去,心里却总是在打鼓。此前时常发生的校车安全事故让她感到不踏实,“不知道为什么这家幼儿园还没有换上"大鼻子"校车,那个似乎更安全。”
让孩子们吃上卫生营养的午餐,喝上干净的水,坐上更有安全保障的校车……直到现在,这些朴素的愿望似乎仍然离家长们很远。
由大湘网和潇湘晨报联合推出的一项关于校车安全的网络调查显示:1900多名参与调查者中,55.60%的人认为《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1年以来,校车的运行情况仍然不令人满意,选择满意的仅9.91%。
张丽华每个月要交300元钱校车费,她认为这个价格偏高,“幼儿园本身收费就不便宜,每个月要2200块钱,还要从校车上赚钱有点说不过去。”她认为,至少要打个5折才算合理。而本次网络调查显示,超过8成家长只能接受日均5元的校车费用。12.93%的受访者能接受日均5-10元的费用。选择无所谓,多少都行的仅为3.02%。
对此,熊丙奇表示,校车日常运行,应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摊机制,合理收费。比如,可以由政府统一定价,政府制订费用标准时必须考虑家庭的实际承受能力,并举行学生家长听证会。记者李柯夫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一年来,校车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一部法规的出台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那么,在立法之外,我们还应做哪些工作?如何确保校车安全落到实处?3月27日,本报记者就此采访有关专家学者及相关管理人员。
圆桌嘉宾:
马国贤上海财经大学教授
熊丙奇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周腾飞 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校车办主任
在村组设教学点,尽量不坐校车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一年来,成效明显,但也还存在很多问题,有人认为应该在规费减免、财政投入等配套措施加大力度,您如何看?您认为还有哪些地方可以完善?
马国贤:我们可以换个角度思考这个问题,比如实行就近入学,尽量让学生不用坐校车。我们建立乡中心小学的机制,经过撤并后,现在有些乡甚至只有一所中心小学,这是不行的。我认为可以在一些村、组设立教学点,作为中心小学的延伸,安排老师在教学点教学。
熊丙奇:《条例》实施以来,校车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第一表明《条例》本身就没有很好落实,目前只在监管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并没有触及问题的根本。《条例》没有明确校车经费投入和分摊机制。此外,《条例》公布时将幼儿园校车排除在校车范畴之外。然而现实是很多幼儿无法就近入园,必须坐车上学。因此,我建议将幼儿园校车纳入《条例》的保障体系。
周腾飞:根据相关规定,现在校车的性质已明确为非营运性质,专用校车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因此,营业税之类的应该可以减免,个人认为像购置税也应该给予减免,同时让校车享受燃油补贴,这样能为地方财政减负,也更有利于校车的安全运营。
校车经费须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维护校车运营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但如果当地财政没有足够的资金,该怎么解决?
马国贤:不能因为财政困难就打折扣。可以考虑将校车的相关费用纳入政府预算,同时适当向家长收取费用。对一些农业县、贫困县,加大中央、省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考虑像体彩、福彩一样发行教育彩票,所得收益用于校车运营等投入。此外,还要建立校车运营的绩效评估机制。通过量化标准,以绩效考核这根指挥棒,促使地方政府重视校车安全。
周腾飞:可以发展寄宿制学校,让更多学生不需要乘坐校车上学。目前,上级财政还有一个奖补制度,对地方配套资金及时到位的给予奖励,同时对贫困地区也有一定的倾斜,这样能够一定程度上解决地方财政资金不足的问题。
政府出钱购买服务未尝不可
校车条例要求校车公司化运营,车辆要求配备GPS与视频监控,这样安全系数更高。但一些地方由于各种原因,采用的是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校车平时跑客运,上下学接学生,您如何评价这种模式?
熊丙奇:化解校车困境,关键在于政府切实履行职责。当下校车无非三类:一、由学校自己购买;二、由诸如运输服务公司这样的社会机构承担;三、由政府出面招投标,组建专门的校车公司或是校车服务队。在保证准点、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校车可以进行市场化运作。个人认为第三种方式比较合理也更高效。
周腾飞:目前校车的运营有兼营和专营两种形式,望城实行的是专营,即校车专门只用于接送学生,其余时间不参与任何营运。当然,有很多地方实行的是兼营模式即在完成接送学生的任务之后,还会参与社会运营。由于已经明确校车为非营运性质,估计在过渡期之后,兼营模式将很难持续。
农村地区监管不能留死角
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对校车的需求最为迫切,这些地区也是校车安全事故高发地带,您认为哪些原因造成了农村校车安全的隐患?如何解决?
马国贤:农村校车很多都是普通面包车,本身安全性不高。此外农村路况复杂、司乘人员交通意识不强,交通信号灯缺失等都是安全隐患。解决的方法无非两个,一方面逐步更换不合标准的校车,另一方面提高司乘人员的驾驶水平,文明开车。
熊丙奇:10多年来,我们在农村地区实施的撤点并校决策,直接导致农村孩子上学比较遥远,出现一系列的交通安全隐患。建议对这些已经完成撤点并校的学校,把他们的校车经费纳入投资的预算。对于今后要撤点并校的学校,在撤点并校的时候一定要把校车问题的解决作为一个先决条件。
校车没必要成为“特权车”
让校车成为“特权车”,是保障校车安全的有效措施,但事实是,很多司机朋友对校车并不“避让”。您认为校车是否有成为特权车的必要?如果有,该如何保障和维护校车特权车的地位?
马国贤:校车作为公共车辆,允许其走公交车道,这是可以的,但如果要成为特权车,我认为既没必要,也不应该。至于司机朋友是否主动“避让”,这个要靠道德、文明理念来自律,而非法律强制。
周腾飞:《条例》规定了校车可以享受的一些优先权,但这些都是为了保障校车安全通行采取的措施,很难说是“特权”。事实上,就是这些简单的要求,也很难做到,主要在于一些驾乘人员的道德素质、文明程度都有待提高。因此说让校车成为“特权车”并不符合当前实际情况,也很难做到,我们应做的就是呼吁全社会给校车更多关爱和关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保障校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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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的校车不该再“民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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