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源:云南信息报
作者:何晓宇 韩海阔 李美娇 李雅
开学了,我们的目光再一次投向校园,投向上学途中。
曾经的幕幕惨剧,没忘也不能忘。即便在阳光灿烂的日子,想起来也依旧沉重。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于是,争分夺秒解决孩子们上学路上的安全隐患,是社会该做和能做的。时下虽一片安定祥和,但相关部门不可怠慢。谁也不希望,在下一次的惨剧发生后,只能问责和痛哭。即便摘掉几顶乌纱,于民何益。
校车缺钱,道路缺钱,或许是现实。不过,如同一名学者所言:三公经费略微节俭一点,便能帮助很多孩子。
而且,缺钱的时候,总还有写可替代或者过渡的办法,只要用心去想、去做,情况总会好一些。
即便有各种难,校车也不应成为“老大难”,更何况,“老大难,老大重视就不难”。
希望,孩子们的上学之路,平安快乐。
制图/张伟
圆桌论坛嘉宾:
●云南大学教授石鹏飞
●省政协委员、云南明靖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文曙
●昆明市政协常委、昆明市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五华区教师进修学校校长赵坚
论坛背景:20部委要求落实校车条例
日前,教育部、公安部、中宣部、发改委等20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就各地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作出部署。
通知对校车运营的方方面面做了具体的细化要求,其中明确了以县级政府为责任人、相关部门联动参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通知还指出,县级政府要在保障就近入学、建设寄宿制学校、充分发挥公共交通作用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分布、需要校车服务的学生人数和道路交通状况等,因地制宜制订校车服务方案,确定校车运营模式,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并依据本省级人民政府设定的过渡期限确定服务方案实施的时间和步骤。
据我省教育部门的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有各种校车总数为2065辆,但符合校车专用标准的仅为56辆。而作为省会的昆明,则仅有6辆通过审批的校车和13名驾驶员。这样的数字背后,是我省广大农村地区普遍没有标准校车,甚至是没有校车服务师生的尴尬局面。
记者从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多个部门了解到,我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具体实施方案尚未制定出台,一些具体的标准比如校车使用过渡期的设定、财政投入的总规模、校车服务的方式等内容仍在多个部门之间的研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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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校车安全需各方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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