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未知
中国政府日前公布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自此,中国拥有了第一个校车安全管理的专门行政法规,中国的校车安全问题就此纳入法制轨道。在中国全社会呼吁加强校车安全监管的背景下,此条例的出台引发各界热议。
近年来,在中国的一些地方,特别是一些农村地区,由于孩子们上学路途趋远,上下学的交通风险一直存在。尤其是去年年底以来,接连发生的几起校车事故,掀起了一场针对校车安全的大反思。
中国官方除了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校车安全检查外,建立健全法制化校车管理措施也提上日程。去年11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敦促要在一个月内制订出校车安全条例;12月,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今年3月的全国两会,“校车安全”也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此次公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由去年12月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修改而成。起草部门针对征集到7000多条意见,对征求意见稿作了多处较大修改,包括增加保障农村接受义务教育学生获得校车服务、撤点并校应充分听取学生家长意见、将个体经营者纳入校车服务提供者范围等。
在人们期待该条例的出台对于中国校车行驶画出清晰的“安全线”的时候,条例的具体操作落实也引起舆论关注。
如果遇交通拥堵,校车的优先通行权在道路上能不能得到体现?对校车安全的责任承担方面,条例是否让学校承担了太多的责任?校车运行和驾驶员的准入许可方面,教育部门和公安部门责权如何明确?在校车资金方面,财政资助如何具体落实?条例的施行,面临一系列现实问题的检验。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邀请到曾参与《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专家论证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敬波,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间,为广大网友解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焦点问题。敬请关注!
嘉宾简介:
王敬波,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曾参与国务院法制办组织的校车安全条例起草专家座谈会。近五年来,发表《国家补偿制度亟待完善》等10余篇学术论文,参编《行政诉讼法学》、《国家赔偿法学》等多部著作,参加和主持教育部、科技部等多项科研项目。
上一篇
校车是流动“标杆”
下一篇
校车运营期待综合制度创新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校车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xiaoche001.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校车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master@xiaoche0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