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源:长江网
作者:叶和平
今年的两会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确保孩子们的人身安全。温总理的话代表着中国政府的庄严承诺,令人欣喜,令人鼓舞。
2011年12月,国务院法制办正式公布《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同时,我国《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等四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也同步发布征求意见稿。中央政府承诺在三年内逐步购置满足学校需要的校车。不少地方已经在积极探索校车管运方式,试图摸索出一套好的模式来。
但是,校车面世似乎还有很多问题。首先是校车安全责任问题。只要是车辆都有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假如校车出了安全事故,谁该给家长一个交代?运营公司?还是校方?恐怕谁都没有那个能力?数十个孩子家长不把公司和校方负责撕碎才怪。政府?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程方平说,也不可能全由政府一方面独立承担风险,也要由社会、学校等相关各方在责权清晰化的基础上共同负担。
其二,校车以何种模式运营最好。从正在试点的情况来看,或多或少都存在问题。政府全包?负担太重,责任太大。没有万能的政府;政府主导,公司运营?公司的盈利存在问题,将无法长久生存下去,或者服务质量下降。完全公司商业化经营?肯定不行。无论何种模式,校车一旦运行,政府、企业和校方都脱不了干系。程教授说,若要推行校车制度,政府、学校和提供校车的企业等,都将面临十分现实的调整和选择,在跨界管理中分清自己必须承担的责任。尽管在实践中还可引入保险机构再行分担,但若法律规定过于原则、笼统,不清晰、不明确,则实施过程必会乱象丛生。
其三,校车运行后,谁来保证校车的路权。我们相信相关法律会给校车优先路权,但在现实中,又有多少优先路权得到落实。前不久,北京某路发生火灾,消防车一路鸣警笛,依然有很多车不让路,甚至还有车并它的线超车。没有执法权的校车,会有多少车让路,真的很难说。再假如,校车一旦发生事故,过往车辆和路人如果不施救,像小悦悦的类似事件再次上演又怎么办?与校车的相关法律完善很重要,执行力度却是重中之重,否则,即使校车开行起来,也不一定就能保证孩子们的安全。
此刻,两亿多上学的孩子仍在危险中,有关校车的法律、安全标准、资金和运营模式却还在不紧不慢地制定、探索与商讨中。公众不知道,这些制定、探索和商讨还要进行多久。何时能实现温总理的“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长江网 叶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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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问题应防范几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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