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源:衡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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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预防和减少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衡水交警加大对校车的检查力度,强化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对发现的校车违法行为严格查处,绝不姑息迁就、搞“下不为例”。
2022年10月19日16时许,故城县公安交警大队在青罕镇老邢德线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由东往西行驶号牌为冀T***7R小型普通客车车内人头攒动,有超员嫌疑,执勤交警示意该车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现场交警核查,该车核载9人,实载15人,并且乘载都是青罕镇某幼儿园的学生,因车辆超员载客,其超出的乘客必然没有安全带保护,安全保障系数极大降低,由于儿童的交通安全保护意识相对更弱,一旦发生意外,极易引发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
故城县公安交警大队依法对驾驶人李某实施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经有关部门备案的接送学生车辆,非制式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未达到100%的违法行为给予了严厉处罚。并协助驾驶人对超出学生进行转载并安全送到家中。
什么样的校车符合规定?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其符合以下条件的材料:
(一)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二)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三)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校车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话题
牵动着万千家庭的心
不仅交警要严厉打击校车交通违法行为
同时也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监督
维护校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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