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源:乌鲁木齐交警
作者:
为爱护航
安全“童”行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护航学生上学路,5月24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六一”儿童节前期,开展辖区幼儿园校车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对沙依巴克区各幼儿园校车逐车、逐人登记造册,不留死角,同时督促学校、校车驾驶人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校车安全内部管理,做好校车的维护和安全检查,对校车驾驶人定期进行安全教育;落实交通安全责任,与学校负责人、校车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叮嘱驾驶人驾驶校车时要牢记“稳”字当头,安全第一,切实提高驾驶人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
民警还重点对校车标识、安全锤、灭火器、安全门、安全带、GPS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对校车驾驶人资质、车辆检验有效期和违法信息等进行了仔细核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强化校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对米东区校车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检查中,民警对校车驾驶人资质、交通违法、校车标牌、行驶线路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核对,重点严查校车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安全运行条件、是否取得校车许可、校车投保情况、校车年检情况以及对车辆维修保养等情况,并逐车认真查看了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以及安全带等安全设备有效情况。同时,要求校车驾驶人要常对校车进行常规保养,确保车辆性能安全和行车安全,驾驶人驾驶过程中不仅自己要系好安全带,也要提醒小朋友们系好安全带,全力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对新市区各幼儿园开展校车安全检查和教育宣传活动。
民警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幼儿园校车制动、灯光、转向和轮胎等安全技术性能以及安全锤、灭火器和逃生门等安全设施配备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对校车承载人数、行车路线和驾驶人校车驾驶资质等信息进行了仔细核查,对发现的校车刹车灯不亮、安全带损坏等问题,责令校方立即作出整改,待车辆安全隐患消除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及时消除校车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预防校车交通事故发生。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走进水磨沟区幼儿园进行校车安全检查。
检查中,民警对校车车况和安全设施进行了检查。仔细检查了校车标识、医药箱、安全锤、灭火器、车轮纹路等;详细核对了校车座位数量、核载人数、通行路线、驾驶人校车驾驶资格等同时,民警现场讲解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问题,要求学校负责人加强校车自管和交通安全培训,要求校车驾驶人做到警钟长鸣、将安全牢记于心,切实提高文明交通安全意识,筑牢校车安全防线,助力师生安全出行。
为进一步做好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走进天山区幼儿园开展节前校车安全大检查,确保学生安全出行。
当天,民警按照校车检测项目和标准,对校车的轮胎、安全带、消防器材、安全手锤、安全出口、外观标志、警示灯等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驾驶人驾驶资质、违法记分情况进行审核。同时民警要求落实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校车安全技术状况良好,自觉做到规范驾驶、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坚决杜绝校车超员、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严防校车事故的发生。
通过开展校车安全大检查,确保了“六一”儿童节期间辖区幼儿园学生的出行安全和城区交通秩序的畅通,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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