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源:中国校车网
作者:校车
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来临,怀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未雨绸缪,多措并举,全力保障校车及社会接送学生车辆通行安全。 全面排查清理在用车辆 公安交警部门会同教育行政、交通运管等部门,深入辖区中小学、幼儿园以及校车企业开展一次“地毯式”排查,逐校、逐企、逐车、逐人登记造册。要督促学校加强校车安全内部管理,落实交通安全责任,与车辆所属单位、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指导校车企业强化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车辆、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安全管理、教育培训等制度。 开展安全隐患“清零”行动 全面清理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情况,“清零”交通违法行为。对未取得校车标牌和校车驾驶人资格的,立即责令整改并严格依法处罚。对因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原因,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坚决依法取消校车驾驶资格。 强化车辆行驶路线隐患排查整改 会同教育行政、交通运管等部门,认真排查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行驶路线特别是县乡、村村通道路的交通安全隐患。审查通行路线时,要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对确实无法避开的,提请地方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及时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 集中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加大路面执法检查力度,加强通行秩序管理,依法严查严处超员、超速、非法改装、不按审核路线行驶、不按规定站点停靠等违法行为,并通报教育行政、交通运管部门,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 强化农村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宣传 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安全检查站、交通安全劝导站”的作用,及时劝阻、纠正、举报“黑校车”、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等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面向学生及家长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车辆的严重危害,劝告学生家长不得雇用无客运资质的车辆、驾驶人运送学生,要多渠道发布交通安全出行常识,定期通报涉校车辆典型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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