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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九江市首例校车严重超员危险驾驶案宣判

2017.12.27 -

来源: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校车

  日前,“11·7”全市首例校车严重超员危险驾驶罪一案在柴桑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审理。柴桑区公安交管部门、辖区幼儿园负责人、校车司机代表等60余人参加了旁听。

  在审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柯某禹对11月7日7时26分,在距离瑞昌市地界约200米远九瑞路港口街镇茶岭村湖畔小区路段,驾驶港口街镇英才幼儿园赣G22791校车严重超员(核载19人,实载32人,其中30名幼儿)的危险驾驶行为供认不讳,柴桑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柯某禹判处4个月拘役,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犯罪嫌疑人未提出上诉,认罪态度较好,当庭表示悔过。

  审判结束后,参加旁听的各幼儿园负责人表示,今天的审判教训深刻,校车超员不是一个小问题,而是事关孩子人身安全的大问题,是对法律的无视,是对生命的亵渎。今后一定要加大校车安全管理和驾驶员教育工作,确保校车接送学生的安全;校车驾驶员代表纷纷表示,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校车超员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

 

江西省九江市首例校车严重超员危险驾驶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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