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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交通局为校车安全运营保驾护航

2015.05.06 -

来源:来源:校车网

作者:校车

  近日,寿县交通运输局根据县委办、政府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寿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办[2015]14号)要求,认真履行部门职责,主动作为,积极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为校车安全运营保驾护航。

  为切实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该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形成上下联动、城乡齐动的整治态势。

  在整治工作动员会上,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士林要求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好《校车条例》确定的管理职责,组织辖区客运企业认真开展好《校车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整治前要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切实为校车安全运行和保障学生安全出行发挥交通运输部门的积极作用。整治办公室要具体做好资料收集、管理、上报等工作。

  具体工作:

        一是全面开展对提供校车服务的客运企业排查。各交通执法单位在辖区党委、政府领导下,配合教育、公安部门,对正在提供校车服务的客运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按照《校车条例》规定的校车使用许可条件、驾驶人资格条件,对提供校车服务的客运企业及其使用的车辆和驾驶人进行严格检查并登记备案。对符合条件的,督促提供校车服务的道路客运企业按照《校车条例》规定,申请办理校车使用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立即责令停止提供校车服务。

        二是加强对提供校车服务客运企业的监管。各交通执法单位依据职责,加强对提供校车服务的客运企业(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审查工作,对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安全记录不良的客运企业,责成其立即停止提供校车服务。积极配合教育、公安等部门,督促客运企业使用符合《校车条例》规定的车辆和驾驶人提供校车服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维护修理,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对使用不符合《校车条例》规定的车辆或驾驶人提供校车服务,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

       三是县乡公路管理局对校车途经公路路线进行全面养护管理,开展隐患大排查,重点是所有危险路段、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对排查的隐患及时修整、增设和完善。

  四是积极开展礼让校车安全宣传。加大《校车条例》宣传力度,重点对客运企业、司乘人员、学校幼儿园和社会群众,努力营造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教育引导营运车辆驾驶员,采取有效措施自觉礼让校车。加强与公安、安监、教育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形成整治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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