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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仍有5所幼儿园用黑校车

2014.12.19 -

来源:来源:山东商报

作者:张雯雯

  昨天,教育部公布山东蓬莱“11·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督导报告,要求山东加强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建立并运行校车安全监控平台。同时,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与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坚持学生及幼儿上下学护送制度,教育并阻止学生及幼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11月19日上午,蓬莱市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2人遇难,含11名幼儿园幼儿、1名司机。为督促地方政府做好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派出由国家督学和工作人员组成的专项督导组,于11月19日至21日赴山东省蓬莱市进行现场督导。

  督导报告中指出,蓬莱市潮水四村幼儿园在办园安全基本条件欠缺,没有正规校车,无法满足幼儿接送需求情况下,招生数量超过百人,违法雇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车主,使用无校车使用许可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不符合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的面包车接送幼儿上下学,对面包车违法超员驾驶和违反交通法规横穿未验收道路行驶等行为没有制止。督导发现,蓬莱市还有5所幼儿园使用无校车许可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安全监管上也存在严重漏洞。未能发现非法营运车辆长期超员接送幼儿、横穿未验收道路行驶等严重安全隐患。

  为此,督导组要求,山东教育行政部门要开展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逐校逐园摸排本地区校车和接送车辆数量、安全性能及运行情况,加强路面检查,杜绝租用非法营运车辆、使用拼装或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接送学生和幼儿,杜绝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校车超速超载和其他机动车辆不避让校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并运行校车安全监控平台,对校车实行动态监管。另外,加强对民办办学机构的管理,对未取得办学资质的要及时关停,对取得办学许可的,要严格规范其办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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