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源:蓝山县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邱玉学
4月20至30日,蓝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重点车辆办与县校车办、交通局等部门人员联合组成校车整治行动小组,在“五一”小长假到来之际,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10天的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执法人员就建立健全校车管理档案、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等方面加强整治力度,同时严厉查处非法校车和校车交通违法行为。
此次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交警大队牵头组织,辖区教育局、交通局、安监局联合开展行动。在整治过程中,组织中队民警及教育部门深入到各中小学、幼儿园对自有或租用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不漏一车,不漏一人,详细掌握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在用的学生接送车辆及驾驶人、车辆核载人数、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认真登记造册,完善管理档案。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交警部门将集中开展一次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对驾驶人不具备驾驶条件的,一律禁止驾驶学生接送车辆。对符合条件的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开展一次集中安全教育,考核合格的,由交警部门颁发准许驾驶校车资格证。各大队民警组织辖区校车驾驶员集中学习并考试,同时,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日常安全教育,切实提高校车驾驶人的安全驾驶意识。
从4月20日起,交警大队联合教育、交通、安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非法校车,严格整治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涉牌涉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到目前为止,整治组查处校车超员3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6起。同时,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校车违法行为的幼儿园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幼儿园对不符合规定的校车进行整改。
为提高公众关注度,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利用“双微”平台,做好校车媒体宣传工作。充分依靠社会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的集中开展校车安全宣传教育,让新闻媒体贯穿于整治工作始终。通过邀请新闻记者随警作战,深入校车整治行动现场,对突出违法案例进行跟踪采访报道。大队将每天的整治动态及时通报广播、电视、报纸、大队官方微博(蓝山交警)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曝光一批校车超员、超速等重点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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