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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回顾之立法篇 维权再添法律利器

2013.03.17 -

来源:

作者:网络

  2012年,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积极稳步推进。2013年 2月 25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联 合 发 布 了2013年《法治蓝皮书》。

  据统计,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共有10部法律草案公开征集意见,还有数十部法律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草案通过国务院法制办公开征集了意见。

  颁布时间:2012年4月10日

  施行时间:2012年4月10日

        关键词:校车安全 特殊路权《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新闻回顾】根据条例规定,在保障学生就近入学的前提下,对于难以保障就近入学或公共交通不能满足需要的农村地区,要保障学生获得校车服务;规定载有学生的校车享有路上“优先权”,可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共交通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细化了校车安全标准,比如校车载人不能超过核定人数,时速限速20—80公里不等,每半年安检一次等。

  【维权亮点】“夺命校车”事故频发,一幕幕悲剧发人深思,因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出台广受关注。这部条例给人的最深印象就是“快”,从起草到最终颁布,仅仅历时4个多月。条例确立了保障校车安全的基本制度,为校车行驶画出清晰可辨的“安全线”,用行政法规这个“路牌”为校车安全行驶指明了方向。尽管这部条例在内容上还谈不上尽善尽美,但是它的出台将校车安全上升到了法规的层面。

  关键词:“三性”岗位 劳务派遣用工《劳动合同法(修正案)》

  通过时间:2012年12月28日

  施行时间:2013年7月1日

  【新闻回顾】实施了4年的《劳动合同法》在各方呼吁之下终于在2012年底正式着手修订。此次修改的核心内容是严格限制劳务派遣用工岗位范围,对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实行行政许可,并将注册资本提高至100万元。草案对“三性”岗位做了进一步界定:临时性是指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辅助性是指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是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替代性是指用工单位的职工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而在该工作岗位上无法工作的一定时期内,可以由被派遣劳动者替代工作,并切实维护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维权亮点】“三性”岗位的界定问题一直比较复杂,自从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大量用工单位(主要是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为节约成本、简化管理,以劳务外包的方式规避法律,大量招用劳务派遣工代替正式合同工。这些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同工不同酬,福利保障待遇也与正式工差距甚远,更谈不上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工会组织活动。现在将“同工同酬”作为法律明确规定可谓是一剂猛药,但今后《劳动合同法》配套规章的完善工作也必不可少。

  关键词:酒驾 闯红灯《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通过时间:2012年10月8日

  施行时间:2013年1月1日

  【新闻回顾】2012年10月8日,公安部发布了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除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规定外,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其中酒驾和遮挡车牌将处以12分扣除,闯红灯、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一次扣6分。同时对于驾考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考试更加严格。

  【维权亮点】这个政策出台后即被戏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由于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的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且造成的社会影响非常恶劣,所以严格的交规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警示作用,规范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秩序,使交通环境朝着有序、良性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机动车排放 提高罚款《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

  通过时间:2012年10月10日

  施行时间:2013年1月1日

  【新闻回顾】《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于2012年10月10日国务院第219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公告称,为严格实施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进程,规定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天然气发动机与汽车必须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维权亮点】与2004年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相比,新条例将部门规章上升为行政法规,条例中针对生产者召回缺陷汽车产品存在的违法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在提高罚款额度的同时,增加了吊销行政许可等处罚措施

校车安全 特殊路权《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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