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欢迎来到校车网!
首页 动态 地方动态

正文

江西:为校车安全“上锁”

2012.10.05 -

来源:来源:江西日报

作者:网络

  本报讯 (记者李文亭、张武明)9月25日记者获悉,就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省教育厅等21个省直部门和单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实和加强监管力量,加强道路巡逻管控,强化对在过渡期内仍可以作为幼儿园校车、小学生校车使用但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的载客汽车的管理,使学生接送车辆依法依规安全运行,确保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

  我省要求,县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相关部门参加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学生上下学安全管理工作。有必要提供校车服务的地方,要以县为单位制定校车服务方案,听取群众的意见,经设区市级政府统筹,报省级政府审核同意后实施。要建立并落实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批制度,凡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载客汽车及其驾驶人员,应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驾驶资格,坚决杜绝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

  各地将开展专项治理,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机动车,依法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和所有人;对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驾驶校车,严格依法处罚;对校车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监督,依法查处;对校车驾驶人因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原因,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校车驾驶人条件的,坚决依法取消其校车驾驶资格。

校车安全 江西
校车网(www.xiaoche001.com)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校车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xiaoche001.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校车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master@xiaoche0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