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源:云南网
作者: 刘超
秋季新学年即将开始,我省将在开学后开展一次校车专项治理。省教育厅提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中小学、幼儿园全体师生进行深入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学校和家长别租用“黑校车”。
省教育厅厅长罗崇敏在其官方微博上表示,近日教育部、公安部等20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细化完善《条例》,县以上政府要建立相关部门参加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在县级校车服务方案的基础上形成省级校车服务方案,保障校车符合国家校车标准,在今年秋季开学后开展一次校车专项治理。
省教育厅提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中小学、幼儿园全体师生进行深入的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行为习惯,尤其是要结合典型的交通事故案例教育学生不乘坐“黑校车”,学校和家长不租用“黑校车”。禁止学生乘坐马车、农用车、拖拉机上下学。
其中,中小学幼儿园要有专人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并逐步探索建立幼儿和低年级学生校车教师跟车值班制度,跟车值班教师要负责清点学生人数,确保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的安全,坚决杜绝因将学生遗忘在车内造成的恶性事故。对因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涉园重大恶性案件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校长、园长和当地教育部门领导的责任。
据省教育厅抽样调查,截至今年初,我省中小学生上下学主要靠步行。其中,城镇学生主要靠乘公交车、骑车、私家车接送和其他出行方式。由政府和学校采购的专用校车稀缺,个别州市偏远山区的县仍没有一辆校车。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有各种校车总数为2065辆,但符合校车专用标准的仅为56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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