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源:长春晚报
作者:未知
2日,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的工作意见》(简称《意见》),6月底前,我省将建立营运驾驶人信息管理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客货运驾驶人“黑名单”,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以及发生特大事故客运企业将受到重罚。
定期公布
客货运驾驶人“黑名单”
据了解,我省将严格大中型客货运驾驶人培训和考试标准,驾驶人考试必须实行夜间驾驶项目。省交警总队和省运输管理局拟建1-2个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考试中心。承担全省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的实际道路培训、考试。
同时,管理部门还将规范客货运驾驶人职业准入制度,实现营运驾驶人信息共享。6月底前,省交警总队和省运输管理局共同建立营运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省、市、县公安交管部门、运管机构、客运企业联网运行。其中对驾驶人3年内有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营运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从业信息、被吊销从业资格证件的营运驾驶人“黑名单”、交通违法和事故、营运车辆基本信息、违章等实行信息共享。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督促企业加强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诚信考核,对营运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或全部责任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从业资格。从事营运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被吊销从业资格的,3年内不得申请从业资格。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建立被吊销从业资格营运驾驶人“黑名单”库,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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