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网络
由于“夺命校车”事故频发,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要求校车通行优先。下面这些校车安全常识要牢记:
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
校车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校车应当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
校车行驶线路应当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当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
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不得要求校车驾驶人超员、超速驾驶校车;载有学生的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校车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xiaoche001.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校车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master@xiaoche0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