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源:二三里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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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六盘水交警:
校车安全问题
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因为校车作为学生的乘坐工具
不仅承载着孩子们的生命安全
也承载了无数家庭和社会的希望
“黑校车”的存在
时刻威胁着孩子们的出行安全
它在为学生提供“方便”的同时
也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只要能“塞”下,就使劲“塞”?
“黑校车”+严重超员=法律严惩
驾驶未取得校车资质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
为节省运输成本严重超过限定乘员载客
严重扰乱正常的道路交通客运秩序
2022年11月28日上午,驾驶员陆某某驾驶号牌为贵BL1***的严重超员小型普通客车,沿 232县道由南向北行驶,当所驾车辆行驶至232县道1公里100米处,被正开展超员超载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工作的六盘水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当场查获。
经现场民警核查,陆某驾驶号牌为贵BL1***的面包车,在不具备校车营运资质的情况下,违法从事校车业务,且载客超过核载人数(核载7人实载22人,超员率超过100%,且达到214%),涉嫌危险驾驶。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六盘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并移交起诉。
2023年1月6日,贵州省钟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上述案件,认为被告人陆某某驾驶车辆,从事
接送学生上下学的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判处被告人陆某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
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
或者严重超过规定限速行驶的
校车安全责任重大
切勿为了一己私利,以身试法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律精神
驾驶人一旦抱有侥幸心理
或是利益最大化的心理时
不惜以疲劳驾驶、严重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为代价
从而导致悲剧的发生!
再次给大家重申一下
乘坐“黑校车”的危害
“黑校车”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一、不具备校车营运资质
校车实行登记许可制度,对获得营运执照的校车在安全技术检验、行驶路线、开行时间、管理制度和责任保险等方面均有明确规定。但是“黑校车”却不受这些规定的限制,可能存在不按期参加安全技术检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驾驶人不具备从业资格等“带病”上路现象。这些都成为影响学生交通安全的潜在隐患。
二、存在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有些“黑校车”车主或拆除座椅换成木制小凳,或擅自在座位通道加座。超员会加重车身,使车辆安全性降低;另外,车内人员拥挤,不仅通风通气存在问题,一旦发生事故,加大了学生的逃生难度,极易引发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
三、存在承运人责任保险问题
“黑校车”为单纯追求利益最大化,一般不办理承运人责任保险。一旦车辆发生涉死涉伤交通事故,学生和家长很难得到足额赔偿,这样一来会给社会造成沉重的负担。
放学路是欢声笑语的幸福路
接下来,贵州公安交警
将在校车集中通行的重要路段、时段
增设路检执勤点,加强路面执法检查
对查处的违法"黑校车"
将依法管理、严惩犯罪
再次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
自觉抵制黑校车、远离黑校车更不能经营黑校车!
监制/雷蕾 审核/谭英学 校正/王智瑜 编辑/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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