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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校车租用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8.05.09 -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校车租用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校车租用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835-180F335023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刘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7258495-302、3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刘小姐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内容:

  包一:专用校车租赁,预算:约630万元/年

  包二:旅游大巴租赁, 预算:约110万元/年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包一、包二: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出具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函。3. 各包组资质要求3.1包组一:3.1.1 校车运营单位有营业执照,实缴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验资报告,以及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该企业提出校车使用许可申请单月,本企业名下拥有50辆以上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内的标准校车证明。(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1.2 提供本项目的校车必须符合“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1.3 有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地。(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租赁合同或房产证等)3.1.4 提供参与本项目的车辆必须取得校车标牌或必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前能够为本项目所需车辆取得校车标牌。(若有,请提供证明材料;若无则需提供承诺函)3.2包组二3.2.1旅游大巴公司资格要求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许可经营范围含有“包车客运”类别的运输企业,并确认运输企业提供的车辆和驾驶员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证”、“包车客运标志牌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证件,车辆劳动范围需符合运送任务需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2.2 旅游大巴公司要求是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穗交函〔2017〕2636号《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商请督促市内学校及幼儿院租用合法客运车辆的函》“附件:广州市包车客运企业明细表”中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08日 08:30 至 2018年05月1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29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29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一路599号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校史馆展厅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5月8日起至2018年5月1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选择以下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现场购买:

  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如为分公司投标的,必须出具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仅限包组二)

  4)旅游大巴公司要求是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穗交函〔2017〕2636号《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商请督促市内学校及幼儿租用合法客运车辆的函》“附件:广州市包车客运企业明细表”中的企业。否则将不接受报名。(仅限包组二)

  2、电汇购买:

  1)将招标文件费用汇入:

  收款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广州永福支行

  帐号: 4400 1490 9070 5300 3335

  并请注明事由:(项目编号)标书款

  2)将汇款底单(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子邮箱)及上述报名资料快递至我司(邮费由潜在投标人支付)或将扫描版发至我司邮箱:gdyzgj@163.com。

  (备注:①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②已完成报名的投标人请按照招标文件“提示1:“南方招标与采购网交易平台注册登记指南和流程”进行投标人注册及报名工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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