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作者:网络
经有关部门批准,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宜黄县教育局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龙凤幼儿园校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内容:19座和31座校车各1辆 采购预算价60万元
(技术要求详见设备配置,设备的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规定(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国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商业信誉好,有相应的资质和履约能力,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具有生产厂家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TS16949:2002达标且成功运行两年及以上;具有中国强制产品认证证书;所提供的校车须为列入国家发改委或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产品;
(4)、该项目采购车辆的整体性能符合最新幼儿校车《幼儿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和《幼儿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要求;确保能够在采购人当地车辆管理所上牌;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证或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强制产品认证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以上资料报名时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开标时必须提供原件(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强制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如是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4、发售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5月29日—2013年6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地点为宜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6月18日10:0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宜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采购单位:江西省宜黄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13507045849
采购代理机构: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女士
联系电话: 0794-8271568 13970486066
传真:0794-8271568
邮编:344000
电子函件:fzyanggua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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